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第一期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培训的通知
深财购函〔2019〕1003号
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市财政局联合市政府采购中心在2019年4月至6月,分三批(每月一批)完成市本级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电子化招投标改革工作。首批试点将于2019年4月启动。为配合推进改革,市财政局联合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9年3月28日开展代理机构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操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操作培训。
二、培训对象
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已纳入我市代理机构从业名录的各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每家不超过2人。
三、培训时间
2019年3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00-18:00。
四、培训地点
深圳市财政局5楼多功能厅(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5楼)。
五、自行评估是否参加首批电子化招投标改革试点
请各代理机构结合自身情况,自行评估是否参加市本级首批试点。参加首批试点的代理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一)截至2019年3月25日,已签约10家(含)以上市本级采购人。
(二)具有熟悉政府采购业务和电脑操作的专职人员,具有独立的开评标室,配备用于开评标的电脑不少于5台,可以支持全程网上开评标,并实现全程录音录像存档。
(三)自愿参与首批试点,积极配合市政府采购中心及时研究解决试点期间可能产生的系统操作问题。
请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愿参与首批试点的代理机构,提交《关于申请参加深圳市本级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电子化招投标改革首批试点的函》(参考模板详见附件),于2019年3月29日下班前交市财政局(采购办),地址:财政大厦508房,联系人:林姿珊,联系电话:83948119。市财政局将另行发文明确首批试点相关事宜。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代理机构参训人员提前20分钟签到入场。本次培训场地车位有限,请参训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自行开车的,请将车辆停放在周边停车场。
(二)请参会人员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首页,进入“专项服务--面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栏目,自行下载打印培训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申请参加深圳市本级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电子化招投标改革首批试点的函(参考模板)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3月26日
(联系人:林姿珊、袁峰,电话:83948119、83938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