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关于深圳市裕发安贸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公告
深圳市裕发安贸易有限公司:
你公司参与了“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术中神经电生理监测系统采购”(项目编号:YTCG2022000049)的采购活动。经查,你公司在本项目中存在“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违法行为。本机关拟将你公司计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对你公司处罚如下:一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罚款人民币22,492.5元。
你公司如对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深盐财采书〔2025〕16号)中认定的事实、理由及处罚依据等有异议,请于收到本处罚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书面提出陈述和申辩。如要求听证的,应当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因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采用多种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的规定,现决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深盐财采书〔2025〕16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深盐财采书〔2025〕16号)
深圳市盐田区财政局
2025年8月21日
(联系人:贺工,联系电话:8817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