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做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重新入库和征集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工作的通知
2016-04-28
深财购〔2011〕13号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财政局,光明、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开发了新的评审专家管理系统,并将在此基础上对专家库重新梳理。现有评审专家需要按照新的评审专家聘任条件重新申请入库,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新的评审专家。
请各有关单位按《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重新入库和征集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深财购〔2011〕12号)的要求,动员组织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本辖区现有评审专家及符合条件的人员,前往市财政委办理评审专家申请入库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重新入库和征集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