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全国知识竞赛的通知

2016-04-28

  深财购〔201517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市政府采购中心、各区财政局、各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各区采购中心(公开资源交易中心)、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财政部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全国知识竞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点需要注意如下几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人员参加竞赛。

  二、参赛方式。采用网上答题方式,请参赛人员访问竞赛网站(http://tljs.chinaacc.com)注册答题。注册时要填写本人真实姓名、单位信息及有效身份证件。

  三、竞赛内容。本次竞赛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四、参赛时间。从2015731日起至1110日止。

  五、辅导资料。竞赛辅导参考资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需要的请单位自行征订,详见征订单。

  六、成绩及奖励。成绩查询请访问竞赛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报微信公众号及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奖项的设置及评选详见通知。

  联系人:蔡国亮,电话:83948110

  附件:1.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全国知识竞赛的通知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征订单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5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