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各行业协会协助做好专家征集入库工作的函

2013-12-31

市律师协会,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市物业管理协会,市服装行业协会,市饭店业协会:

  经与各行业协会的前期沟通和研究,我委拟定了特殊行业专家聘任条件暂行标准。

  为了更好地做好各特殊行业专家的征集入库工作,特邀请各行业协会按照《关于公布特殊行业专家聘任条件暂行标准的通知》中确定的专家聘任条件,协助我委做好本行业专家的推荐工作。

  请大力支持为盼。

    附件:《关于公布特殊行业专家聘任条件暂行标准的通知》

   (联系人:肖香玉、王丽,电话:8393866783938537

  一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