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31
市律师协会,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市物业管理协会,市服装行业协会,市饭店业协会:
经与各行业协会的前期沟通和研究,我委拟定了特殊行业专家聘任条件暂行标准。
为了更好地做好各特殊行业专家的征集入库工作,特邀请各行业协会按照《关于公布特殊行业专家聘任条件暂行标准的通知》中确定的专家聘任条件,协助我委做好本行业专家的推荐工作。
请大力支持为盼。
附件:《关于公布特殊行业专家聘任条件暂行标准的通知》
(联系人:肖香玉、王丽,电话:83938667、83938537)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您的问题有点短哦
请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