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通过非现场方式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的通知
深财购〔2020〕5号
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各供应商: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政府采购投诉举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至我市疫情应急响应终止期间,市区财政部门暂停现场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相关业务改为网上办理。
二、网上办理业务期间,当事人可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寄递投诉举报材料,当日18点后送达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投诉材料的,应当在投诉材料每页加盖公章后扫描,以扫描件提交。
三、投诉举报材料应当写明当事人的电子邮件地址以及联系方式,财政部门的审查受理情况均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
四、因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召开专家审查会议及开展部分调查取证工作,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暂缓作出相关案件的处理决定。
五、市区财政部门的收件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详见附件,请相关当事人向与采购人同级的财政部门提交投诉举报材料。
六、自我市疫情应急响应终止之日起恢复现场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深圳市财政局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