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深财购〔2018〕6号
各评审专家:
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意从事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评审专家的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条件
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实行分类管理,评审专家分为普通专家、资深专家和行业特备专家。
(一)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可聘任为普通专家
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2.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3.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掌握计算机操作的基本技能,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4.健康状况良好,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两院院士或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年龄放宽到70周岁以下;
5.遵守政府采购的各项规定,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6.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聘任为资深专家
1.两院院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教授级高级职称人员,并有承担国家、省、市级重大项目经历和实绩;
2.有关政府部门或行业的专业管理人员,具有研究、制定、贯彻相关专业领域制度和政策的丰富经验,在本单位担任中高层领导职务;
3.表现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普通专家。
资深专家除参加普通项目评审外,可参加重大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论证、评估、咨询,以及对质疑、投诉、争议项目的复议等工作。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聘任为行业特备专家
1.达不到普通专家学历、职称、年龄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行情,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可聘任为行业特备专家;
2.行业性质特殊,没有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专家资源紧缺的,经财政部门审核,可聘任为行业特备专家;
3.普通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类别,经财政部门审核,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的,可聘任为行业特备专家。
二、评审专家权利和义务
(一)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项目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独立评审权;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服从采购组织机构现场管理;
2.参加评审的政府采购项目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3.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并签字确认;
4.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虚假投标、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向财政部门或采购组织机构报告;
5.配合并协助有关部门及采购组织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6.当工作单位、通讯电话、技术职称等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更新信息;
7.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评审专家劳务报酬
评审专家参加我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评审活动,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应按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酬劳发放标准〉的通知》(深财购〔2017〕49号)的相关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
四、评审专家注册及审核
(一)专家注册
符合评审专家条件且有意成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专家库入口”,在线注册填报和上传相关信息,下载并签字后扫描上传有关附件。注册材料包括:
1.电子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签署的承诺书;
4.职称证、职称证查询结果网址及其网页截屏;
5.职业资格证(分页上传包含封面)、职业资格证查询结果网址及其网页截屏;
6.学历证、学位证;
7.学历认证报告或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退休证;
9.系统提示要求在线提供的其他资料。
其中,市内职称证、职业资格证的验证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的【便民服务】栏目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网址链接及网页截屏。
省内职称证、职业资格证的验证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的【办事大厅】栏目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网址链接及网页截屏。
省外职称证、职业资格证的验证由申请人提供官方统一查询渠道以及查询结果网页截屏,如无法提供相关网址链接及网页截屏,视为验证无效。
毕业证书的验证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站(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信息;如无法查询,申请人需自行前往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文凭验证室进行学历认证;已进行学历验证的,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即可。
(二)现场审核
申请人网上登记注册成功后,市财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评审专业和信用信息进行在线审核和现场复核。符合条件的选聘为评审专家,审核未通过的予以退回。审核结果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届时申请人可以使用账号和随机码登录系统查阅。现场审核资料包括:
1.申请人签署的申请书和承诺书(需单位盖章;退休人员及自由职业者不需要单位盖章;由相关行业协会推荐的,交行业协会盖章);
2.身份证及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交验原件);
3.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一份(交验原件);
4.学历认证报告或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一份;已进行学历认证的,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交验原件);
5.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复印件一份(交验原件);
6.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材料的复印件一份(交验原件);
7.一寸彩照一张;
8.如已退休,提供退休证复印件一份(交验原件)。
本通知自2018年3月5日起生效。如有疑问,可致电市财政委员会(采购办)咨询。咨询电话:0755-83948195。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