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兴银行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产品介绍


一、金融机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机构简介

广东华兴银行是经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于2011年8月依法创新设立的一家混合所有制商业银行,注册资本80亿元,注册地位于汕头经济特区。目前已在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汕头、江门、珠海、惠州、中山设立9家一级分行。截至目前,全行资产规模超2000亿元,净资产超140亿元。广东华兴银行立足大湾区,普惠中小微,服务高净值客户,围绕“力创城市精品 打造百年华兴”的愿景,坚持“高价值的银行 重合规的银行 强服务的银行”的企业使命,以“华兴银行 用心为您”为品牌口号,坚持“稳中求进 做出特色”的经营理念,高举“高质量发展 职业化发展”的发展理念,秉承“诚信 专注 稳健 简单 务实 高效”的核心价值观,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普惠金融,致力于打造国内最具竞争力的城市商业银行。

广东华兴银行作为主要支持单位,助力从都国际论坛,先后承办中澳经济论坛、博鳌亚洲论坛悉尼会议等大型国际活动,得到了来自业界、客户及权威媒体的广泛认可,先后被中国金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中国金融企业文化促进会)、美国《环球金融》、英国《金融时报》、国际人力资源管理协会、《银行家》等权威机构评为“全国金融系统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广东百优奖”“中国最佳创新银行”“最佳资产管理人”“中国最具发展潜力中小银行”“中国最佳雇主”“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年度最佳客户服务奖”“广州年度最佳文化特色银行”“2018卓越竞争力价值成长银行”等。

二、订单融资产品情况

贷款条件

1.为我市注册的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且取得采购合同。

2.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主或经营者个人及其配偶资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企业在我行设立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

4.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

融资金额根据供应商的资信状况、历史履约、预收货款比例、履约备货和生产能力等因素确定,融资本息最高可达政府采购合同实有金额(合同金额减去预收货款)的90%。

贷款期限

融资期限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实际执行期限确定,一般不超过1年;如采购合同时间超一年的,我行根据具体情况可延长贷款期限。

贷款年化利率

融资利率采用风险收益匹配的定价原则,与政府采购诚信指数挂钩。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执行,原则上不高于政府部门指导利率。

还本付息方式

按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贷款所需资料

申贷企业基本资料、中标文件等贸易交易资料、纳税资料、实际控制人基本资料等

办理程序

1.中标企业向我行提出融资业务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根据我行相关规定,经办机构对持中标通知书的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资信及交易情况等履行贷前尽职调查;

3.我行有权审批部门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需求进行审查审批,并给予融资额度批复;

4.我行按照合同和事先约定的利率,及时予以放款,融资专项用于订单项下流动资金需求;

5.采购部门对合同标的验收入库后,财政部门付款回笼至我行指定账户,用以还贷。

其他内容

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是指借款申请人为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中标(成交)的供应商,收到与政府采购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由我行对借款申请人提供的用于政府采购订单项下的原材料采购、商品生产及储运等生产经营周转,并以采购合同项下的预期回款归还我行融资款项的短期融资业务。

三、服务团队介绍

支行/分行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商超中心B座2楼

周笑波

0755-22667602;15013791129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商超中心B座2楼

谷云波

0755-22667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