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深财书〔2011〕73号)

2016-07-15

投诉人:深圳市爱立特净化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7号富春东方大厦13F

被投诉人: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E单元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关于深圳市眼科医院手术室及配套用房综合维保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32-SFCX11SZC012)质疑的回复意见,来文投诉。

  投诉人称:

  一、招标文件第553.6.2规定“初效过滤网、中效过滤网、高效过滤网、亚高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必需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定期进行更换。(初效过滤网和中效过滤网至少3个月内更换一次;亚高效过滤网和高效过滤器至少半年至一年内或者出现报警时更换一次。)”。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要求初效过滤网和中效过滤网至少3个月内更换一次,深圳市美欧医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对此条重要性要求没有响应,提供了一个过滤器更换表中明确表示中效过滤器是六个月更换一次。

  二、招标文件54页规定“维保单位指派专业技术人员24小时对深圳市眼科医院手术室共13间手术室及配套辅助用房、1间中心供应室及医用气体、负压吸引、压缩空气及物流传输系统,研究所无菌间进行现场、保养及设备管理服务”。深圳市美欧医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投标文件12页“维保的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中提供的24小时应急维修电话是空号,13138863036应急维保电话接线人说早已离开美欧公司了。

  三、招标文件中的德国aerocom物流传输维保授权,只有通过德国aerocom公司在中国的技术人员的严格的维护培训,合格的单位才可以拿到这个维保授权,深圳市美欧医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提供了一个无权对物流传输做维保的公司的授权。

  被投诉人称:

  2011617,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就质疑内容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复核结论如下:

  一、被质疑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响应的过滤器数量为546个,远超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138个,可以保证采购单位的更换要求;且过滤器的更换不仅是根据时间要求,同时也是无菌室的洁净程度是够能够达到为标准。评标委员会认为被质疑单位的投标响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经查证,被质疑单位已在其投标中的第712页明确写明应急电话,而且承诺会根据现场情况作出相应的应对方案。评标委员会认为被质疑单位的投标响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被质疑单位本次投标文件中并未提供德国aerocom公司所出具的物流传输授权。评标委员会认为:被质疑单位不存在提供虚假授权的情况,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关于本次维保的授权问题,仅作为评分考量,而不作为废标因素。

  综上所述,评标委员会最终认定被质疑单位深圳市美欧医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投标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维持原评审结果。

  经研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我委认为:

  一、投诉人所投诉的内容均为打分条款而非废标条款,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而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也已根据招投标文件作出了评审结论,我们认为评标委员会的意见并无明显不妥。

  二、经向预中标人深圳市美欧医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了解,该公司投标文件中12页所列的小灵通电话号码由于深圳电信小灵通业务于201111日清频退网,因此该号码无法使用,但投标文件中另提供了其它维保服务电话。本项目的预中标人投标文件第7页和12页出现两份不同的维保电话是有瑕疵的,但不构成法定的废标理由。

  综上,我委未发现本项目存在法定的废标情形,经研究,决定维持该项目的评标结果。

  如果对上述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财政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