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2022年6月2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为在政府采购领域更好地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氛围,推动政府采购相关从业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社会公众更加熟悉、理解和支持政府采购工作,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合中国财经报社共同举办“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请各单位组织本部门、本地区政府采购相关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积极参与知识竞赛

  请各单位组织人员按照《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方案》(附件1)参与答题,市、区财政部门采购办(采购科)全员参与,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安排不少于2人参与,交易集团及其分公司安排不少于30人参与,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安排不少于3人参与。请各区级财政部门发动本地区各采购单位积极参与,请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集团”)、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发动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的专家参与答题。

  二、积极参加征文活动

  《“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政府采购法制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征文启事》详见附件2,请市、区财政部门和交易集团组织人员,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政府采购改革实践,撰写并径直报送至少1篇文章。鼓励其他单位人员结合各自情况,积极参加征文活动,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言献策。

  请各区级财政部门、交易集团于9月30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组织参与知识竞赛和参加征文活动的情况报送我局(采购办),发送至政务邮箱(wuminyin@szfb.sz.gov.cn)。参与情况将纳入下半年市、区政府采购联席会议一并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1.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2.“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政府采购法制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征文启事

  深圳市财政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