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收到供应商对“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肝功能剪切波量化超声波诊断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CG2022000214,以下简称 “本项目”) 的投诉。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四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决定暂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暂停期限为三十日(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计)。在暂停期限结束或者本机关发出恢复采购活动通知前,不得进行本项目采购活动。
深圳市财政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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