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财书〔2020〕203号
深圳大学、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机关收到供应商对“深圳大学总医院标识导向系统”项目(项目编号:SZCG2020195523,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诉。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四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决定暂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暂停期限为三十日(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计)。在暂停期限结束或者本机关发出恢复采购活动通知前,不得进行该项采购活动。
深圳市财政局
2020年6月15日
(联系电话:0755-83938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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