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深圳市本级采购人现场检查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规定,按照《深圳市本级采购人政府采购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深财购〔2019〕2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深圳市财政局决定于近期对部分市本级采购人开展现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内容
市本级采购人落实《管理办法》、完善内部制度的基本情况,具体包括:1.市本级采购人内部制度制定情况;2.政府采购归口部门、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3.应当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落实情况;4.官方开通政府采购栏目情况;5.合同公告情况;6.采购代理机构选择情况;7.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8.与采购人进行座谈,了解采购人在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执行《管理办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听取优化完善意见和建议。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对象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要求,通过系统随机抽取产生,包括:
深圳市统计局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深圳市工商业联合会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深圳市红十字会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信访局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举报联系电话:0755-83938505。
深圳市财政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