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加强对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我委已举办第一批和第二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纪培训班。现拟举办第三批(最后一场)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是本次培训的主要对象(已参加培训的无需参加)。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三批(最后一场)培训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上午9:30,培训半天。地点为深圳会展中心五号展馆(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11号深圳会展中心),因会场停车位有限,请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三、有关要求
请接到短信通知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务必参加培训并自带笔,未接到短信通知的可电话报名。培训参加情况将作为即将开展的专家重新入库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特此通知。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
(联系人:曾小姐 83948195,徐小姐83938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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