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纪培训班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加强对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我委已举办第一批和第二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纪培训班。现拟举办第三批(最后一场)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是本次培训的主要对象(已参加培训的无需参加)。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三批(最后一场)培训时间为20171124日上午930,培训半天。地点为深圳会展中心五号展馆(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11号深圳会展中心),因会场停车位有限,请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三、有关要求

  请接到短信通知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务必参加培训并自带笔,未接到短信通知的可电话报名。培训参加情况将作为即将开展的专家重新入库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特此通知。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71120

  (联系人:曾小姐 83948195,徐小姐83938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