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家具类政府采购项目继续实行第三方监理战略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财购〔20189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家具类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家具类项目”)的监管,确保家具产品生产过程及成品检测符合相关要求,且达到环保标准,市财政委会同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32月首次试行家具类项目第三方监理战略合作伙伴制度(以下简称“家具监理制度”),20156月将家具监理制度推广至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鉴于各单位对家具监理制度较为认可,经研究,决定继续实行家具监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适用范围及实施规则

  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家具类项目应当引入第三方监理,各单位从中标的家具监理机构中自行选择合作伙伴;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家具类项目,不强制执行监理制度,由各单位自主决定是否引入第三方监理。

  二、关于监理工作

  引入第三方监理是为家具类项目提供全过程的质量把控,并为采购人提供从技术咨询服务到质量验收全过程的专业技术服务,确保项目质量达到国家和地区规定的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要求。家具监理机构不参与具体设计,其工作主要包括:

  (一)技术咨询服务。该项为可选服务,主要是为采购人提供家具产品技术方面(包括材料、工艺、功能等)咨询与服务。

  (二)编制家具质量验收标准。该项为必选服务,质量验收标准为对应的现行有效的国家和地区相关质量标准及等级要求说明。其中,环保性能验收标准为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家具成品及原辅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编号SZJG 52-2016),其他方面验收标准为现行有效的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质量验收标准在家具类项目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起到指导验收的作用。

  (三)打样样品的评审。该项为可选服务,主要是协助采购人对中标家具生产厂商的打样样品进行评审,确保打样样品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满足招标文件和采购人的要求。评审结论由三方签字确认。

  (四)生产的监督抽样及检测工作。该项为必选服务,主要是根据采购人的要求,编制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抽样方案,实施抽样以及对抽样样品进行检测等。

  (五)出具货物的质量验收报告。该项为必选服务,即当抽样方案上的所有原材料及货物检测完毕,监理机构根据所有的检测结果,编制《货物质量验收报告》。

  三、关于监理费用

  (一)家具类项目监理费用由项目预算金额和监理费率的乘积计算而成,从家具项目预算中列支。根据项目预算金额的不同,监理费率划分为四个档次,每档次每项监理费率上限详见附件1和附件2。若同类家具项目合并招标,以合并后的总预算金额所对应的监理费率计算监理费用。

  (二)监理费用由采购单位支付,各单位在家具类项目招标前,应根据项目预算金额和监理费率计算出监理费用,单独申报家具监理项目采购计划。项目预算金额减去监理费用后的金额为该项目实际用于招标的金额。

  (三)各单位在金财工程政府采购子系统上编制家具类项目第三方监理的采购计划,采购方式选择“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类型选择“延续合同”,凭本通知、监理合同及有关材料按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规定办理监理费用支付。

  四、关于实施要求

  (一)各单位在执行家具类项目时应与家具类项目第三方监理战略合作伙伴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或深圳市赛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即深圳家具研究开发院检测中心)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明确所选择的服务项目、监理费用、服务要求和完成时限等。

  (二)各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理机构做好现场抽样等各项监理工作,包括在合同中约定启动抽样的到货数量条件、到货数量达到抽样条件时及时通知监理机构前往抽样、向监理机构提供所抽检货物到货的比例、协调中标供应商向监理机构提供货物分布清单等。

  (三)项目履行完毕后,各单位应填写《家具类政府采购项目第三方监理履约情况反馈表》(见附件3),将履约情况及意见建议反馈至市财政委和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对监理机构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在保修期内,若家具出现非人为质量缺陷,监理机构承担连带责任。采购人可向家具生产厂商和监理机构追究责任,监理机构应协调家具生产厂商立即解决;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家具生产厂商和监理机构均应受到处理处罚。

  (五)在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合同履约抽检过程中,出现因监理机构过错导致履约抽检为“差”时,监理机构应承担主要责任,协调生产厂家立即整改。出现两次因监理机构过错导致履约抽检为“差”时,取消监理资格。

  (六)各单位在办理家具类项目货款支付事宜时,应一并提供监理机构出具的验收合格的《货物质量验收报告》;对验收不合格的家具项目,不予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五、关于有效期

  本项目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六、关于监督检查

  市财政委、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对家具类项目第三方监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若发现监理机构不按合同要求履约、不落实环保标准、没有按规定抽样及检测、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等,可向市政府采购中心反映,电话:0755-82893020;涉及违法违规情形的(如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应向市财政委反映,电话:0755-83938789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家具类政府采购项目第三方监理费率一览表

        2.深圳市赛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家具类政府采购项目第三方监理费率一览表

        3.家具类政府采购项目第三方监理履约情况反馈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