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我委收到供应商对“市政府热线整合(12345热线接听购买服务)”项目(编号:SZCG2018159275)政府采购项目的投诉。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现决定中止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止期限为十日(自送达之日起计);十日后,如我委未作出延长中止期限的决定(以书面函件为准),则本项目自行恢复后续采购程序。
此函。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8年4月9日
(联系电话:83938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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