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财购函〔2018〕2464号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委收到供应商对“全市公职人员赴港”项目(编号:SZCG2018160738)政府采购项目的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七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决定暂停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暂停采购活动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在法定的暂停期限结束前或者我委发出恢复采购活动通知前,不得进行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此函。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8年6月29日
(联系电话:83930160,83938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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