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暂停“全市公职人员赴港项目”采购活动的函

  深财购函〔20182464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委收到供应商对“全市公职人员赴港”项目(编号:SZCG2018160738)政府采购项目的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七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决定暂停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暂停采购活动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在法定的暂停期限结束前或者我委发出恢复采购活动通知前,不得进行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此函。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86月29日

  (联系电话:8393016083938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