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收到供应商对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食堂蔬菜、水果和副食类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HADL2024000169) 的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决定暂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暂停期限为三十日(自送达之日起计)。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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