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举办《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的公告

  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促进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质效,深圳市财政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详见附件1)和起草说明(详见附件2)。《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工作已纳入深圳市财政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要求,深圳市财政局拟就《实施办法》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议题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实施办法》的内容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14:30-17:30。

  (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810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参加人9名。

  四、听证报名方式以及筛选原则

  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由深圳市财政局结合报名参加听证人员的职务、学历、年龄及所在单位、行业、领域等方面情况以及申请时间顺序综合确定;有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4年8月31日18:00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并发送至cgb@szfb.sz.gov.cn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报名”。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听证参加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听证会期间,请严格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组织和安排,按听证议题的顺序,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发表与听证无关的言论。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将依法另行公告。

  (四)其他未尽事宜深圳市财政局将通过深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3.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参加人报名表

  深圳市财政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