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易发问题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前海管理局,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各评审专家、各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增强政府采购参加人依法采购意识,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在《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常见问题清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3〕9号)基础上,结合深圳市政府采购实践,深圳市财政局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易发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政府采购易发问题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现予印发。

  《清单》是对政府采购过程中易发问题进行汇总列举,供财政部门和各政府采购参加人对照参考,不作为执法依据。

深圳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