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情况的通报
政策咨询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我市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全市开展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97笔,合计放贷金额约2.88亿元,惠及企业64家,其中,中小企业占比92.19%。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有漏补情况,因此部分月份的数据发生变化,具体情况以本次通报为准。
二、金融机构开展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共有27家金融机构登记在深圳开展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2021年,累计放贷金额达到2000万元的金融机构共6家,分别是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共有13家金融机构开展了订单融资业务,其余14家在2021年暂未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三、第四季度新增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全市新增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29笔,新增放贷金额9,460.00万元,其中,10月至12月开展情况分别如下: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服务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为切实服务政府采购供应商,尤其是广大中小企业,请各区财政部门、各金融机构高度重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等方式多渠道宣传订单融资政策,市区形成合力,扩大订单融资改革的影响力;请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继续推进政府采购订单融资线上服务平台,促成深圳供应商和金融机构便捷高效地完成融资。
(二)积极配合,全力支持企业发展。为支持金融机构和中标供应商开展订单融资业务,请各采购单位配合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配合金融机构修改融资回款账户信息,将资金支付到提供订单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二是及时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并请在合同中列明项目支付时间和中标供应商的银行收款账号,便于金融机构查询和办理订单融资业务;三是及时支付,不得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
(三)积极参与,及时报送数据。请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订单融资业务,为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更优惠便利的融资服务。此外,为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请各金融机构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管理及数据统计等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20〕12号)要求,于每月10日前报送上一月度数据(EXCEL表格形式)至指定邮箱(xuyuan@szfb.sz.gov.cn)。
特此通报。
附件:政府采购订单融资合作金融机构名单
深圳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6日
附件
政府采购订单融资合作金融机构名单
(截至2022年1月)
目前,在我市开展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有27家,分别如下(名单不分先后):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深圳光明沪农商村镇银行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中融信泰(深圳)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相关金融机构的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方案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站-深圳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专区栏目对外公布,可扫下方二维码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