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赴市财政局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改革调研

  2021年2月4日,市发改委刘伟副主任带队来市财政局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改革调研,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专职书记曾宇英同志带领六个相关业务处室参加了座谈,共同研讨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成效、遇到的困难和挑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曾宇英同志就市财政局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情况与市发改委的领导同志交流了意见。双方就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中部分涉及财政工作重点进行了充分讨论。一是深圳交易集团与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关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均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责和业务范围有特别规定。因此,为保证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按照“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总体要求,应注意区分集中采购项目与一般采购项目的履行主体。二是国有资产移交的问题。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涉及将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转让给深圳交易集团的工作,要依法按照规定做好资产移交处置工作。三是确定深圳交易集团以事定费标准、政府购买服务方案的问题。如何确定深圳交易集团各项服务的收费标准,既能保证交易集团的正常运转和合理盈利,也能实现其公益性、功能性和商业性目的,具有一定的复杂性。要充分认识到以事定费标准和政府购买服务方案在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中的重要性,财政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集体研究,合理确定相关标准和方案。

  双方一致认为,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力度和范围属全国之最,没有可以参照的现成样板,要继续发挥“先行先试 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努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之路。在改革工作中,要坚持“交易成本降低、廉政风险下降、服务质量上升、交易效率提升”的四个检验标准,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总体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