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从五大方面积极打造政府采购最优营商环境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深圳以先行先试、开拓创新的精神,以“阳光采购”为核心,以“互联网+政府采购”为依托,从五大方面,积极打造政府采购最优营商环境。

  一、建设一个平台,促进采购流程“更透明”

  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服务采购人、供应商、监管部门、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六方对象,从采购计划申报到合同备案、履约抽检,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在线办理、闭环监管。平台搭建防疫应急馆、乡村振兴馆、特色行业馆等场馆,加速落地政府采购支持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绿色采购等政策,打通政府部门和第三方机构的数据,自动获取商事主体信息,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交互,打造一门式、一网式的业务办理体验。

  二、承接两项改革,促进采购过程“更公平”

  财政部在深圳先行试点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和建设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两项改革任务。在财政部的指导下,深圳市以制度创新为重点,坚持边研究、边探索、边实施,试点工作不断深入,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一是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成效显著。深圳要求各级采购人于年初一揽子公开全年采购意向,方便潜在供应商尽早获取采购信息,提早做好投标准备。制定印发《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编制政府采购领域城市发展机会清单的通知》(深财购〔2022〕1号),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布机制,实现多个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方便潜在供应商搜索、查询、下载采购意向信息。二是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运行良好。深圳率先建立“三随机两公开一横一纵相互制衡”裁决内控机制,并首次将调解引入裁决机制。示范点建设以来成功调解案件共45宗,调解比例为37.19%。2021年度调解成功31宗,调解比例达当年案件量的41.89%。

  三、推进三项创新,促进投标企业“更活跃”

  一是推进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全面推行“一网办理”。线上服务覆盖从供应商注册到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全流程,供应商可随时随地、免费便捷地获取采购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参与项目投标。在全国率先上线供应商在线注册、质疑、投诉、支付、签订合同、意向公开等一系列线上服务功能,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下,进一步减少现场办理事项,更好地服务广大供应商。二是推行“承诺+信用”准入管理,最大程度减轻“投标负担”。按照“最少、必要”原则,依法设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可以通过供应商书面承诺声明、相关主管部门官网查验等方式进行证明的事项,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纸质材料或证明,最大限度简化投标(响应)文件的格式和形式要求。三是建立订单融资线上平台,推进融资“快、便、惠”。截至目前,累计融资金额突破20亿元,惠及企业300多家。

  四、建立四项机制,促进采购活动“更规范”

  一是深圳建立招标文件负面清单审查机制,分类设置24条招标文件禁止内容,将招标文件编制情况纳入监督检查,严把审核关。二是建立采购人内控建设分级管理机制,划分A/B/C/D四等级,评价等级与预算管理挂钩,对采购人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三是建立采购合同履约抽检评价机制,制定《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抽检及评价规范》,建立履约抽检情况通报机制,将履约抽检情况在网上公开。四是建立供应商诚信管理机制,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在采购文件模板中设置5分的诚信分,实行优质服务合同续期奖励。

  五、出台五个措施,促进政策服务“更精准”

  深圳市出台《政府采购业务标准化操作服务规则》,开设制度汇编、知识库等网站专题专栏,制定《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建立政府采购联席会议等沟通协商机制,开展政府采购绩效管理,通过这五项措施,促进政策服务“更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