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行政裁决机制 解决纠纷成效显著
深圳市财政局作为财政部、司法部批准的第一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自2020年开始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切实提高政府采购纠纷解决的时效性、有效性和专业性。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要求,深圳市财政局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程序中增加调解,对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政府采购争议适用调解程序,通过建议、辅导、劝规、提供事实调查结果、专业鉴定、法律意见、专家论证等方式推动当事人形成政府采购调解协议,调解解决纠纷成效显著。2021年,深圳市财政局因调解而终止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的案件数量占全部案件的50.75%,调解成功案件同比增长88.89%。
近日,深圳市财政局创新采取专家论证的方式,调解了一起政府采购纠纷。该案投诉事项聚焦于响应产品的专业技术参数是否实际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因裁决事项专业性较强,财政部门采取邀请投诉人与评审专家一同论证的形式开展调解工作。论证现场,投诉人就所响应产品如何实现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了详细讲解,评审专家就招标文件的规定、产品投标响应情况等进行专业论证,并出具了独立的论证意见。经论证,投诉人理解了评审专家评审的方法和标准,当场表示愿意撤诉,次日提交书面撤诉书,深圳市财政局依法终止了本次行政裁决。
随着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政府采购项目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情形不断增多,行政裁决事项日益专业化、复杂化,因此对财政部门作出裁决的专业性要求也不断提高。对于不涉及违法违规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邀请包括投诉人、被投诉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等共同参与调解,为各方当事人搭建面对面沟通交流的平台,有利于各方对争议进行充分的解释说明。尤其对于聚焦产品或服务专业技术问题的投诉事项,充分利用评审专家、专业权威人士、有关部门的第三方专业意见,弥补了财政部门对于特定领域专业性不足的问题。此外,因投诉人等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相关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参与到案件办理,增强了案件办理的透明度,提高了争议解决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