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 深圳市财政局局长代金涛:高质量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践行先行示范责任担当

  深圳市作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排头兵,近年来,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公平有效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化水平等一系列改革中,都走在全国前列。下一步,深圳市财政局如何进一步发挥特区先行示范作用,实现政府采购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为全国政府采购改革工作贡献更多深圳经验、深圳样本?带着这些问题,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了深圳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代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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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代金涛

  问:2021年岁尾,深圳市荣列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其中包括要在政府采购领域开展改革创新试点,这是继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改革试点、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改革试点之后,深圳市在政府采购领域获得的第三个试点。请问:深圳市财政局如何在新的一年坚持高起点、高站位、高标准,创造性地发挥深圳特区先行示范作用,进一步谋划、推进三项试点工作?

  代金涛:作为政府采购的监管部门,近年来深圳市财政局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打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谋划政府采购改革创新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22年,我们将以“国际一流、国内最优”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一方面,将坚定扛起全国营商环境试点的新任务。2021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深圳财政将在以往的良好基础上,着力从“负面清单审查、承诺信用准入、异地评审”三个关键点发力:负面清单审查,是指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负面清单审查机制,清理和消除对企业的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所有市场主体平等对待、一视同仁。承诺信用准入,是建立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准入管理制度,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交企业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只需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即可。异地评审,是指实施政府采购跨区异地评审,完善“互联网+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实现跨区异地评审全程留痕可追溯、实时在线可监管。

  另一方面,将持续深化此前已实施的试点改革。其一,是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改革试点。我市从2020年开始,在市区两级同步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工作。2020年和2021年,全市共有逾千家预算单位提前发布了采购意向信息,预算资金规模超过400亿元。下一步,我们将大力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智能化、标准化、便捷化和规范化管理:一是以“数据跑路”代替人工操作。打通财政内部业务系统和外部信息发布系统的通道,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二是明确公开时限。明确各级预算单位在部门预算批复后20日内,集中公开本部门的政府采购意向信息,方便企业一揽子查阅和获取采购项目信息。三是形成信息清单。改造和升级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系统,采购意向信息分市、区两级,按不同部门展示;将全年采购意向信息汇总形成清单,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四是加强辅导宣传。制作并及时更新采购意向公开操作指南,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效能。

  其二,是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试点。深圳是全国首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试点城市,2020年5月,我们印发了《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规程(试行)》,在全国率先建立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内控机制。到2021年底,共作出政府采购行政裁决121宗。此外,我们在行政裁决中引入调解机制,推动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2020年调解结案数占当年案件总量的30%,2021年占比超过40%。下一步,我们将从“三个集中”来深化改革:一是向市级集中,努力实现争议都在市一级层面处理,改变目前“市区分级、分散处理”的局面;二是向系统集中,搭建“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企业的质疑、投诉全程在线提起,财政部门在线办理;三是向事前普法集中,持续发布政府采购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普法,进一步提高各参加方的法治意识,尽可能减少争议事项的发生。

  问:“放管服”改革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此前各地在“放”的方面下了很多功夫。深圳政府采购如何在“管”和“服”上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监管和服务效率,“管”出公平、“服”出效益?

  代金涛:我们将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不仅简政放权,更注重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管”出公平、“服”出效益。

  在“管”的方面,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由严管市场准入到更多注重市场秩序监管,在全国率先推出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坚决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全面排查事先确定供应商、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供应商、设置非必要条件等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主动创新政府监管方式,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行“互联网+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全国率先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企业通过网络即可实现从注册到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全流程在线操作,极大降低企业的文件制作费、人员差旅费等成本费用,全年可为供应商减负超1亿元。

  在“服”的方面,以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在出台政策的同时,特别注重这些政策能不能更好服务于市场主体,能否解决他们的痛点。如我们在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改革试点时,要求各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负责解答,同时升级和改进信息发布系统,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品目”“预计采购时间”“采购项目名称”等关键字段进行精准检索,大大提升供应商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坚持过紧日子,兜牢“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底线。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如何落实服务大局,强化预算对政府采购的约束,真正实现“无预算不采购” ?

  代金涛:深圳财政坚决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节俭办一切事业,把牢预算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把更多的财政资源腾出来,兜牢“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底线。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坚持落实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建立预算执行情况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严禁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严禁擅自改变已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及用途。2022年1月4日,深圳新一代智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同步上线,实现政府采购从预算编报到款项支付的全流程监管,杜绝无预算采购或超预算采购现象的发生。

  问:当前,受国内外复杂严峻环境和疫情多点散发等因素影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加剧。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各种措施帮助中小企业纾难解困。深圳市财政局如何在政府采购中,创新工作思路,更好地落实扶持政策,帮助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代金涛:针对中小企业面临的生产经营压力倍增、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深圳财政在打通惠企政策“最后一公里”上下功夫,把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真正落实到位。一是打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让中小企业“大胆”参与。深圳通过建立招标文件负面清单审查机制、公平有效投诉处理机制、合同履约抽检评价机制、供应商诚信管理机制四项机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二是完善企业生命周期的政策服务,让中小企业“放心”参与。深圳通过推进电子化招投标、规范保证金管理、深化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简化证明材料、加快资金流转、鼓励支付预付款等方式,降低企业交易成本、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三是切实发挥政策功能,让中小企业“踊跃”参与。在预留份额上定标准,在全国率先提出把预留份额落实到各级采购人;在信息公开上做突破,要求对评审结果、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实现全公开,提高政府采购信息的可获得性和透明度;在价格扣除上做文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按照顶格标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近五年来,深圳90%以上的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企业,有力促进了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问:中央深改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全国财政国库暨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均要求政府采购要服务宏观调控,持续强化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功能。深圳市财政局在今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中,如何进一步丰富政策支持体系,加大对创新产品的采购力度,促进国家产业政策落实?

  代金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提出要强化政府采购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引擎作用,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如何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是深圳的灵魂,深圳的根基。近年来,深圳市积极探索政府采购支持创新,加大首台套等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带动企业新技术研发及产品迭代升级。通过政府采购创造应用场景驱动创新研发,加快推进5G、智慧城市、大科学装置、重点实验室等重大项目的建设和采购步伐,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商业价值的示范产品。5G应用在医疗、教育、交通、警务、能源等10个领域示范落地,“5G+AI”智慧政务服务大厅、智能警务示范点、智能电网等应用示范全国领先。

  问: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和全国财政国库暨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的部署,下一步的改革将聚焦采购人的主体责任等方面。深圳市财政局在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方面有哪些具体创新思路和做法?

  代金涛:2019年,我们就出台了《深圳市本级采购人政府采购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在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精神、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提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防范政府采购廉政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该制度获评“全国政府采购创新制度”。按照中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和财政部的有关部署,我们针对采购人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拟从以下四方面进行完善:一是以清单形式全面贯彻落实“谁采购,谁负责”原则。将采购人在采购各环节应当承担的主体责任予以梳理和归纳;同时,详细列举采购人常见违规情形,并明确相应的责任后果。二是按照“权责对等”要求,厘清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采购人可依法自主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等权利,同时规定采购人应当依法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建立采购需求管理审查工作机制等法定义务。三是将内控管理前延后伸。要求采购人建立健全不相容岗位分离、定期轮岗、集体决策、采购需求管理、自行采购管理等五大方面的内控制度。四是突出重点、不搞“一刀切”。适当放宽对部分基层单位的管理要求,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按照简易、高效原则简化自行采购程序。

  问:各地通过科技赋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府采购实现全流程网上掌上“可办”,在此基础上,政府采购电子化正往“好办、易办”升级转向。深圳如何巩固电子化成果,进一步打造无事不扰、无处不在、随时在线、集成便利的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

  代金涛:深圳在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建设上有较好的基础和产业资源优势。我们将发挥优势,坚持用户体验导向,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好办、易办、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打造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办事流程。一是打造一个平台,服务六方主体。深圳早在2008年率先建立了市区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2021年,深圳紧跟国家数字化发展战略,上线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平台采用大数据、区块链、人脸识别等先进技术,在云计算+微服务的技术架构上,建设了12个子系统、5大信息库,服务采购人、供应商、监管部门、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六方对象,实现了政府采购全流程网上交易、闭环监管。二是推进数据交互,实现“一网通办”。平台打通了政府相关部门和第三方权威机构的数据,自动获取商事主体信息、综合财税信息,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利用,打破信息孤岛,打造一门式、一网式的业务办理体验。三是强化平台功能,支持政策功能落实。平台除支持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以外,还搭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分类设置防疫应急馆、乡村振兴馆、行业馆等特色场馆,加速落地政府采购支持疫情防控、绿色采购、乡村振兴等政策功能要求,支持创新企业发展壮大。

  政务服务改进一小步,群众体验提升一大步。“近者悦、远者来”, 2021年,全市共新增注册政府采购供应商9241家,连续多年保持强劲增长势头,有力促进了实体经济发展。

  问:不久前,财政部印发《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强化包括政府采购在内的财政部门领导干部、相关从业人员学法用法。深圳市财政局如何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广泛动员政府采购参与各方学法用法,打造财政普法的大格局?

  代金涛:深圳财政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普法、学法、用法作为干好财政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具体在政府采购领域,我们将着力打造“点线面”式普法格局:一是抓住“点”。紧扣普法重点对象,实现“点对点”精准普法。例如,在案件调查环节,我局执法人员先行向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让当事人充分了解行政执法的目的、内容、程序;在法律文书的拟制和送达环节,详细列明法规条款原文,精准普法。二是细分“线”。以专题学法渗透为“线”,为各方参与主体“量身打造”普法内容。针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开展业务培训及监督检查。针对评审专家,开设“评审专家培训专栏”,实现常态化线上培训,将专家参加培训情况作为对专家进行考核和续聘的重要因素之一。针对供应商,开展诚信签约及“以案释法”活动,公布政府采购典型案例,营造诚信守法、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三是扩大“面”。应用信息技术实现大规模全覆盖培训。制做短视频、建立线上“知识库”,方面公众随时、快速找到对应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