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重点 促成效 市财政局顺利完成对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年度考核

  根据财政部、监察部《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规定,市财政局于近日圆满完成了对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政采业务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的年度考核。本次考核邀请了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并邀请市人大代表现场监督指导。这是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后首次对集中采购机构实施的考核,一方面检验成效,尤其是集中采购机构在简化流程、统一规则、公开透明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另一方面以考促改,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优化服务、提升质量。目前,考核工作已顺利完成,取得良好效果。

  一、明确检查范围,确定考核重点。本次考核的范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交易中心所组织实施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考核重点是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采购期限超过60天的项目、存在质疑投诉的项目、采购合同变更项目和长期服务延续合同项目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信息化系统建设运营情况、制度建设(含内控管理)与执行情况、开评标现场管理情况、队伍建设及社会评价等方面。

  二、围绕考核目标,采取有效考核方法。为达到检验改革成效和以考促改目标,采取了多种有效考核方法。考核工作分为中心自查和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现场考核两个阶段。其中,现场考核采取随机抽查采购项目档案、观摩现场开评标情况、检查信息化系统、开展座谈调查、网上问卷调查和问题反馈沟通等方式进行。

  三、抓实考核过程,考核取得实效。考核组严谨细致开展考核工作,对交易中心所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交易中心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252个,采购预算143.63亿元,节约资金4.08亿元,节资率2.84%;完成988个开评标项目,占总项目数78.91%,采购预算87.32亿元,占采购规模的60.80%;完成1000万以上的重点项目214个,采购预算99.43亿元,节约资金2.06亿元,节资率2.07%。交易中心履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职能,较好地完成了采购工作任务,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不断增强,系统建设取得新成效,业务工作获得相关参与方的认可。

  四、明确指出问题,严格要求整改。本次考核也发现交易中心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包括: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采购文件编制质量有待进一步优化;评审程序和专家论证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采购档案管理有待进一步改进;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市财政局向交易中心发出了考核情况通报,并要求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内控管理,完善各类管理制度;二是完善采购文件模板,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不断提高采购文件的编制水平;三是立足业务需要,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化配套建设;四是建立归档资料标准清单,提高采购项目档案管理水平;五是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六是加强素质培训,打造专业化高水平的政采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