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以“互联网+政府采购”为抓手 促进采购活动更加透明、阳光、公正、便捷

  近年来,深圳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着力打造全国领先的优质营商环境,以“互联网+政府采购”为抓手,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减少人为操作或干预,实现了“网上交易、网上监管、网上服务”无缝对接,促进政府采购活动更加透明、阳光、公正、便捷。

  一、建设一个平台,促进采购流程“更透明”

  深圳建立了市区统一的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以下简称深圳智慧采购平台),该平台集网上交易、监管、服务于一体,采用大数据、区块链、人脸识别等先进技术,在云计算+微服务的技术架构上,建设了12个子系统、5大信息库,推动政府采购全链条电子化,实现了政府采购交易活动“一站式”办理。采购项目实现从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编制、采购公告发布、采购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环节“全网办”,交易过程“全留痕”,目前平均办理时间为17天(不含采购意向公开时间),采购全流程所需时间进一步缩短,投标人只需一台电脑即可完成信息查询和投标,参与项目投标更加方便、快捷。

  二、推行两项措施,促进采购过程“更阳光”

  一是推行政府采购信息公示无死角。除在深圳智慧采购平台上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业务统计数据、行政审批事项、质疑投诉处理和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外,项目开标后半小时,参与投标供应商即可在平台查看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信息公开部分),发挥互相监督的作用;评标结束后,评审专家的打分明细和专家姓名也予以公开,促使专家更加认真履行评审职责。

  二是推行“互联网+大数据”智慧监管。针对“信息公开不规范”“供应商围标串标”“设置倾向性排他性条件”等政府采购领域易发的突出问题,深圳智慧采购平台将231个风险指标嵌入监管子系统予以精准监督,打造“平台支撑、数据共享、监管共治”的信息网,切断公权力干预公共资源交易的链条,切实防范交易廉洁风险,解决监管盲点、痛点,推动政府采购公平竞争、阳光交易、健康发展。

  三、推进三项创新,促进采购活动“更公正”

  一是推进试行远程异地评标。深圳智慧采购平台建设了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让分处不同区域的评审专家在线评审,实现在线推荐评审组长、在线语音视频对话、在线查看标书、在线评审、在线形成评审报告等功能。远程异地评标有望解决本地评审专家“圈子化”、非主流专业评审专家数量不足、大型项目外地评审专家往返奔波等难题。

  二是推进发布政府采购领域城市发展机会清单。2020年,深圳市被财政部列为采购意向公开的首批试点城市之一。深圳市要求市区两级采购人于年初一揽子公开全年采购意向,将分散的政府采购信息汇总形成政府需求清单,通过互联网向全社会公开,有效促进政企双方供需对接,打造企业参与城市发展的“政企直通车”,方便潜在供应商尽早获取采购信息,提早做好投标准备,提高参加深圳政府采购的积极性。

  三是推进建立与“互联网+政府采购”相适应的快速裁决通道。2020年,深圳市财政局被财政部确立为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首批示范点之一。深圳在全国率先建立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内控机制,按照“受理-调查-调解-审理-决定”的流程设计了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程序,形成了“三随机两公开一横一纵相互制衡”的内控制度,明确了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的定义、首次将调解引入政府采购争议解决机制中,为健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建立制度保障。

  四、完善四项服务,促进采购过程“更便捷”

  一是实现供应商注册“零跑腿”。深圳自2019年8月起,取消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现场核验资料环节,注册业务全程网办,实现供应商注册“零跑腿”。申请企业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录入资料后,在1个工作日内对所提交的资料进行网上核验,受理通过后即办理成功,申请企业可在线查询注册进度及结果。对于录入资料不全的申请企业,可通过政务邮箱提交和补正相关资料。同时,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有现场立即注册的通道,为有紧急需要的申请企业提供即来即办服务。

  二是实行供应商投标“零费用”。深圳政府采购线上服务覆盖从供应商注册到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全流程,供应商可随时随地、免费便捷地获取采购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参与项目投标,降低了包括文件购买印刷费、人员差旅费等投标综合成本,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招投标的影响。疫情防控期间,在全国率先上线供应商在线注册、质疑、投诉、支付、签订合同、意向公开等一系列线上服务功能,进一步减少现场办理事项,更好地服务广大供应商。同时,在对供应商的管理上,深圳市把过去的“罚金管理”改为“诚信管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已收取的悉数予以退还。

  三是助力政府采购合同“金融化”。深圳市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建立订单融资线上平台,将金融机构放贷情况作为财政业务代理银行评价考核因素之一,鼓励金融机构向中标供应商放贷。2021年1-11月,总计发放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贷款2.48亿元,其中90%以上的贷款企业为中小企业,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切实为中小企业减负。

  四是推进业务培训“线上化”。深圳市财政局组织人员对现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开设“深圳政府采购制度汇编专栏”(以下简称“专栏”),专栏按照参与主体划分为“采购人”“供应商”“招标机构”和“评审专家”四大类,将每个类别对应的法律法规、制度文件、培训课件、业务流程、表格模板和知识库等数字资源,向群众提供免费下载服务。方便各政府采购参加方进一步增进对政府采购业务知识的了解,促进规范政府采购活动,营造更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