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来我局调研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试点改革工作

  2021年10月29日,广东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副处长蚁文娟一行5人赴我局调研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试点改革工作。我局于2020年1月被财政部确立为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2021年1月被广东省财政厅确立为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试点单位。广东省财政厅高度关注和重视我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的进展和成效,并给予指导。

  我局采购办、法规处和发展中心行政裁决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调研。在调研中,我局向广东省财政厅汇报了我市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制度建设、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诉讼之间的衔接、改革试点成效,以及下一步工作设想等。

  广东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充分肯定了我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试点改革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同时也提出了两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争议解决的专业性。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所面对的争议具有专业性强的特点,需配备具有法律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可以通过质证、专家委员会等方式解决专业性不足的问题,并加大对行政裁决队伍的建设和培养。二是充分运用特区立法权。由于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改革缺乏法律支持,在推进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困难。要充分运用特区立法权,将缺乏法律支持的内容通过特区立法权明确,固化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