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启动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双随机”检查工作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7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以及《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深财规[2013]21号)的要求,从9月中旬开始,我委正式启动对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项目“双随机”检查工作。我委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了13名专家代表,与第三方机构派驻检查人员以及采购办全体人员组成检查组,从代理机构库中随机抽取了7家代理机构,结合2016年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2家代理机构,确定了9家实施现场检查的代理机构名单,并随机分配执法检查人员,其余9家代理机构则采取集中检查的方式,既提高效率,又确保检查全覆盖。
本次“双随机”检查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抓住重点环节,紧扣法律法规,查找关键问题,分析根本原因,以进一步改进代理机构的采购工作,确保各环节合法合规。为保证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在检查组赴现场检查前,我委于9月15日专门召开了检查工作培训动员会,对检查事项清单进行了梳理,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释义,与检查组成员进行了深入探讨,澄清和修改了检查事项清单中的歧义条款。会上除了对检查内容进行了培训和指引,还强调了检查重点以及检查纪律要求。本次检查将持续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