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获评“政府采购15年全国15佳监管机构”

  近日,政府采购信息报/网举办了政府采购15年全国政府采购奖项评选活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15周年之际,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两大宣传媒体之一,政府采购信息报/网首次开展了全国15佳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评选。经过多轮评选,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采购办)获评“政府采购15年全国15佳监管机构(省级)”,市采购办邵洁笙同志荣获“政府采购15年全国15佳业务模范”。

  作为改革开放前沿地的深圳,凭借经济特区立法权,于1998年率先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并于2012年完成修订,2013年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市采购办在市财政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国率先推出评定分离、商场供货、预选采购、公务采购卡等重大改革,制定了一系列规范采购运行、提速提效的政策措施,形成了一整套卓有成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的处理处罚位居全国前列,并率先推出优质服务合同续期奖励机制和评审专家通报表扬机制,营造奖惩分明、诚信履职的市场环境,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公正度和透明度,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