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政执法行为,学习其他单位在行政执法方面的先进做法,10月26日下午,市财政委政府采购办和政策法规处、市政府采购中心一行10人赴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调研交流,该委财审处、法规处、企管处、信用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了座谈。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首先介绍了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情况,面对市场监督管理执法案件数量大,规范性文件繁多,法律适用复杂等情况,该委今年印发了《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深市质规[2018]2号),出台了《市场和质量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要求各级办案单位根据上述规定和裁量权实施标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对于重大疑难案件,由各级办案单位的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后作出处理意见。通过规范办案程序和量罚标准,确保处罚法定、公平公正。
市财政委就政府采购的法律适用和行政处罚裁量权问题与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进行了深入交流。在当前市场经济活动日趋频繁、市场主体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我国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和细化的情况下,不同法律、法规和规章之间交叉、重叠甚至冲突时有发生,如何准确地适用法律、法规是对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的考验。下一步,市财政委将借鉴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的做法,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此外,市政府采购中心从采购组织实施工作的角度,针对供应商串通投标、提供虚假资料,履约不诚信等现象进行了分析,并就完善企业信用信息、跨部门开展联合惩戒等问题与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开展了深入交流。会议还围绕购买法律服务、建立办案系统、加强信息化建设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讨论。本次调研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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