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财政精准赋能建筑业进阶升级

  建筑业工业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趋势。作为全国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深圳立足超大城市土地紧约束、环保高要求、建设高强度的基本市情,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走出一条“政策筑基、资金引导、产业集聚、进阶升级”的发展路子,为全国超大城市建筑业转型升级提供深圳实践样本。

  为装配式建筑发展筑牢制度根基

  深圳财政立足职能定位,深度参与建筑行业多项法规与政策制定。在建筑业工业化、绿色化转型领域,2006年助力出台国内首部建筑节能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参与研究制定《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和《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明确支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系统措施。

  相较于传统建筑,装配式建筑以“节约材料、减少污染、能耗更低”的特点成为实现建筑业绿色低碳节能发展目标的主流路径。截至目前,深圳财政参与研究出台装配式建筑领域法规规章、专项发展规划、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配套激励政策文件等18部制度。

  2018年出台的《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2023年出台的《深圳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将装配式建筑发展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出让、项目立项审批、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等环节,与同步出台的容积率激励、审批提速、评优倾斜等配套激励举措,形成“要求+激励”双向推动机制,助力装配式建筑由政府试点逐步转变为市场主动选择。

  助推装配式建筑产业规模化发展

  装配式建筑产业具有培育周期和回报周期偏长的行业特征,社会资本在产业发展初期投入需要财政资金引导赋能。深圳财政坚持“长期培育、耐心陪跑、精准扶持”的原则,2018年即在全国率先创设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助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并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全过程。2021年制定出台《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转型升级为支持范围更广、管理效能更优的工程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从3个领域扩展到11个领域,其中对装配式建筑领域的支持从“扩面”转向“提质”,聚焦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和产业基地建设,对技术领先、示范性强、带动效应突出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市场主体进行资助,提振其长期投资、升级技术的信心。

  2019年至今,专项资金累计安排2.71亿元,精准支持6个装配式建筑领域扶持示范项目,对装配率高、技术体系先进、综合效益显著的标杆项目给予定额奖励;扶持14家市级以上产业基地企业,重点支持企业智能化生产线升级、关键技术研发、工艺装备改造,夯实本土产业链硬件基础。

  在专项资金的正向激励和带动下,社会资本持续加大装配式建筑领域投资力度,产业链企业持续主动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全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已形成规模优势。截至今年6月底,深圳市累计培育国家、省、市三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38个,已形成涵盖研发、设计、生产、施工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条,实现装配式核心部品部件本地化生产供应,有效降低构件运输成本。全市集聚近千家相关企业,年产值突破千亿元,一批本土龙头企业获得全国科改示范、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以及“小巨人”企业等权威认证,构建起多层次产业发展梯队,创新能力稳居全国前列。

  除专项资金直接支持外,深圳财政还协同相关主管部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在政府投资医院、学校、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房建类公共建筑领域实现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全覆盖,形成一批精品工程。以全国最大装配式保障性住房——长圳公共住房项目为例,该项目荣获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优秀住宅小区金奖,仅用210天就建成全国首栋超百米高的双面叠合剪力墙结构建筑,较传统建造方式节约工期15%,减少现场用工50%,大幅提升建造效率,有效缩短建设周期。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应用在助力民生项目公共服务效能尽早发挥的同时,还有效降低了项目后期运维成本,减少了后期大修翻新频次,使全生命周期成本更低,进一步节约了财政资金。

  基于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产生的良好效果,社会投资房建类项目对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的积极性大幅提升。截至今年6月底,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规模已突破1.44亿平方米,今年全市新开工房屋建筑项目装配式建筑占比在63%以上,商品住宅市场化应用比例持续提升,整体建设规模位居全国一线城市前列,实现了从试点示范向常态化普及、从零星项目向全域铺开的阶段性跨越。

  进阶探索模块化建筑

  依托装配式建筑产业规模化发展积累的技术优势、项目基础和市场认可度,深圳进一步向装配式建筑的高级形态——模块化建筑进阶探索。

  《深圳市推进模块化建筑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明确模块化建筑三年发展总体目标、技术路线、试点领域、重点任务和部门分工。各部门在土地、规划、财政、科技、产业等方面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完善多元化激励政策。深圳财政将模块化建筑三年行动方案和试点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多渠道安排资金为模块化建筑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发展改革部门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批复中明确模块化建筑实施要求。在科技计划项目中设立模块化建筑领域专项,由科技创新部门支持模块化建筑企业申报国家、省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并给予资金资助。

  依托政策指引和资金保障,全市模块化建筑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有序落地实施。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模块化建筑累计竣工及在建总面积突破180万平方米,覆盖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多元领域,整体应用规模稳居全国前列。发布地方标准3部、标准图集2部,为模块化建筑推广应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与产业指引。在河套合作区设立了“政府指导、市场主体共建”的深港先进建筑科技创新研究院,进一步深化大湾区建筑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与产业协同。培育了以中建海龙、中建科技、中建科工、中集集团、有利华、特区建工等为代表的一批模块化建筑骨干企业。其中,4家企业入选香港首批模块化建筑认可制造商;28家在深登记的工厂取得港澳地区的高标准认证,加速了区域产品、技术标准与市场规则的融合互认;3家企业在深圳及深汕特别合作区布局生产基地,具备供应香港及海外市场的能力,已承接印度、巴布亚新几内亚、澳大利亚等模块化建筑项目,为全球建筑业发展贡献智慧与方案。

  站在新的发展起点,深圳财政将继续立足先行示范区使命要求,用好用足财政政策工具,动态调整专项资金扶持方向,进一步统筹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短期投入与长期培育之间的关系,对模块化建筑等高端新型建造方式进行有序引导扶持,以财政精准赋能培育建筑行业新质生产力,为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坚实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