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着力强化财会监督 切实维护财经秩序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点击查看原文),对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科学谋划和统筹设计,明确了新时期财会监督的重点任务。

  深圳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贯彻部署,研究务实举措,将进一步完善体系、健全机制、强化监督、提升效能,着力推动全市财会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深圳市财政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主责作用,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财经纪律、会计评估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有力保障了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切实维护了财经秩序。

  一是围绕重大决策贯彻落实加强监督。2021年以来,我局大力推进财会监督制度建设,出台加强预算管理、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等规范性文件4个,印发市本级预算安排“五挂钩”等规章制度55个、修订8个。

  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减税降费、“三保”等领域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开展财政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落实到位。积极推进预算单位内控建设,在全国率先制定市级预算单位内控建设评级体系,对预算单位内控实行分类管理,紧紧抓住单位财会监督的核心,夯实财会监督基础。

  二是强化预算源头治理。全面推行零基预算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预算安排“五挂钩”机制,严控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严格展会、论坛、政府购买服务等支出管理,规范机关和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落实“只减不增”原则,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不断完善预警规则、校验指标,实时筛查疑点信息,及时纠正处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分配机制,重点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更加科学精准配置财政资源。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人大和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体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采购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实现“物有所值”采购。

  四是推进专项监督。构建政府债务和中长期支出责任管理机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风险。全方位推进专项资金监管改革,压减整合低效资金,引导专项资金跟着产业链、产业集群走。规范会计评估行业监督,制定出台会计评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宽严相济监管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探索实施行业分级分类管理。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获得财政部通报表扬。

  五是建立财会监督纵横贯通机制。加强横向联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加强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部门的横向协作,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纵向发力。制定协作文件,建立与财政部深圳监管局的财会监督纵向联动机制;加强市区纵向贯通,提升检查覆盖面,推动全市财会监督“一盘棋”。加强财政部门内部通力合作,形成全程监控、全员参与的监督格局。

  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建立了包括1项内部控制基本制度、14项专项风险内控办法、22项具体业务操作规程,覆盖所有财政业务的三级内控制度体系。出台投诉举报事项处理办法,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规范性、精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