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召开阳光工程政府采购专家管理系统专项工作会议
2016-06-06
为配合《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实施,3月1日我委正式启用了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以及深圳市阳光工程政府采购专家管理系统。根据分步实施、平稳过渡、统一切换的工作部署,我委将于2012年4月1日全面停用原政府采购中心旧专家抽取系统,统一切换至市财政委员会阳光工程政府采购专家管理系统。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协调一致,2012年3月19日,我委采购办及信息资源规划小组联合召开有各区财政局及市、区采购中心负责人和专家抽取申请专员计40余人参加的阳光工程政府采购专家管理系统专项工作会议。
市财政委针对阳光工程政府采购专家系统市区统一管理和使用的有关事宜向市、区采购办和市、区采购中心提出了要有“大局意识、合作意识、创新意识、紧迫意识”,共同维护好、管理好阳光工程政府采购专家系统的号召和要求。
采购办成放晴主任提出,市、区监管部门及集采机构要各方联动、紧密配合,明确职责权限、规范业务规则、统一操作流程,确保阳光工程政府采购专家管理系统的平稳运行和全市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公正有序进行。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