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供应商培训大会在市委党校举行

2016-06-06

  为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指导各供应商在新条例颁布实施后更规范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25日,市财政委员会政府采购办专门组织了全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培训大会。大会在市委党校举行,由市采购办主任成放晴同志主持,全市来自20个行业70多家供应商代表参加了培训。

  培训大会主要介绍了新条例的重要意义和新条例相对于老条例的创新点,并对新条例内容进行了逐条解析。特别是对涉及供应商的权利义务和管理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新条例发挥了供应商合同管理机制的作用,实行了合同续期奖励机制,并要求建立对供应商的管理考核机制,将供应商纳入诚信档案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等等。整场培训历时一天,参会代表积极参与讨论,反响很好。

  培训结束后,我委对参加培训的供应商代表发放试题进行现场考核,供应商代表都认真参加了答题,取得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