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与市检察院、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方合作促采购诚信体制建设
2016-06-06
8月2日,委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刘友亮率队出席在市检察院举行的《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签署仪式并代表市财政委与市检察院和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方共同签署该《意见》并致辞。市检察院检察长白新潮,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三打两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翟忠泰出席并讲话。
《意见》规定,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全市的政府采购活动。《意见》主要约定了8项措施,如供应商行贿犯罪记录纳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统一全市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查询程序、开通政府采购领域查询的“绿色通道”、建立信息通报和廉政共建机制等。
刘书记在讲话中认为,市检察院为了预防贿赂犯罪,运用计算机专门系统建立了贿赂犯罪档案,并为有关部门提供查询服务。这为政府采购领域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基础和载体。市财政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实施机构,应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三方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为工作合作切入点,并以协议形式巩固彼此的合作机制,为下一步深入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拓展在廉政共建方面的合作广度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为推进诚信体系和廉洁城市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