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06
为加强对家具类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管,确保家具产品生产过程及成品检测符合相关要求,且达到环保标准,能够为采购人提供从项目前期咨询到质量验收全过程的专业技术服务,市财政委会同市政府采购中心近期印发了《关于家具类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第三方监理战略合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市本级范围内对家具类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第三方监理战略合作伙伴制度。
该项制度于2013年2月开始试行,并于2014年3月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鉴于试点单位对家具监理制度较为认可,且监理机构在确保家具质量上发挥着较为重要的作用,因此,从2015年6月开始将家具监理制度推广至市直单位。
《通知》规定,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的家具类项目需引入第三方监理,采购单位从中标的家具监理机构中自行选择合作伙伴;而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则不强制执行监理制度。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前期咨询服务、编制家具质量验收标准、深化设计图纸及打样样品的评审、生产过程的监督抽样及检测,以及出具《货物质量验收报告》。
市财政委会同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对家具类项目第三方监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抽检过程中,如果发现监理机构未履行监理职责的,如监理机构不按合同要求履约、不落实环保标准、没有按规定抽样及检测、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等,监理机构要承担主要责任,出现两次监理机构未履行监理职责的,将取消其监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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