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系列培训取得好成效
2013-06-01
历时两周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系列培训活动于5月24日圆满结束。此次系列培训活动,培训对象包括市、区财政部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以及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单位(部门)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参加培训人员超过1000人,培训内容紧紧围绕《实施细则》,涵盖细则亮点解读、重点条款讲解、特殊改革及具体业务流程介绍等。
为确保培训扎实有效,市采购办按照委领导指示精神,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授课人,根据培训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设置课程内容,共举办了4个培训专场,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培训,并对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参训人员进行了培训测试。通过培训,一方面使政府采购相关人员对《实施细则》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提高了他们的政府采购业务水平,另一方面也为正式施行《实施细则》营造了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