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供应商履约评价差的函(深圳圣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圣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标了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服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CG2015050245我中心20151019日对该项目的履约情况进行现场抽检。从现场抽检的情况看,因供应商原因,造成12项货品(共13项货品)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货,超期四个月交货比例不到一成,严重影响采购单位的日常需求和使用,存在严重违约行为。

  基于以上情况,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规定,对你公司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服装采购项目的履约情况给予差评,列入诚信档案黑名单,并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6个月。

  此函。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