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2021年度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河流水质提升专题研究竞争性谈判采购审批前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项目名称:龙岗区2021年度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河流水质提升专题研究
拟采购项目的说明:
该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日常技术服务工作。
对“深调研”成果进行深化、为区水务局内水污染治理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组织专家评审会为区水务局在2021年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二)龙岗区2021年度水质达标保障方案研究
根据对《深圳水战略2035》及《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等考核文件的预判,2021年国家、省、市将对龙岗区河流水质提升及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的考核提出更高的要求,专题研究单位需实时跟踪考核目标,提升水务设施建设标准,提前研究“厂、网、河、源、池、站”等涉水要素一体化运行调度模式。同时需整体把握,系统分析污水收集处理的全流程,系统统筹污水的产生、污水的收集、污水的处理各环节,提出旱天、雨天和事故工况的联合调度策略,为实现封闭的污水系统、开敞的雨水系统和高效的截污系统的构建提供调度方案支撑。
拟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568.26万元
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条,其他具有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的项目,只能向特定范围内有限供应商采购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情况如下:
(一)项目复杂性:该项目工作涉及大量勘察、监测、规划和校核等基础性工作,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工期紧。要求供应商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研究工作。
(二)项目专门性:该项目需要协助龙岗区水务局完成2021年度水污染治理相关任务、完成龙岗区2021年度水质达标保障方案研究等专门性工作。
(三)项目特殊性:该项目需要结合2021年的考核目标,完成对“深调研”成果深化的特殊性工作。
(四)特定范围内有限供应商:针对项目的复杂性,一方面要求潜在服务供应商非常了解深圳市龙岗区区情、水情;另外一方面要求潜在服务供应商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能在短期内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针对项目专门性,要求潜在服务供应商扎根龙岗,熟悉我区河道、污水系统情况,从而能够保证技术的有效支撑和研究项目的顺利开展。针对项目的特殊性,要求潜在服务供应商对“深调研”相关研究内容和成果具备一定深度的了解,从而能够保证该项目与“深调研”相关研究内容和成果的良好衔接。
二、参与谈判供应商信息
名称1: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1: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3097号洪涛大厦12楼
名称2: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2: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中路11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1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211号
联系电话:0755-28945966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7号财政大厦326室
联系电话:0755-2826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