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强区放权背景下规划土地海洋管理策略研究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申请强区放权背景下规划土地海洋管理策略研究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强区放权背景下规划土地海洋管理策略研究 项目预算金额:160万元 |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一、课题背景 在“转变政府职能”和“强区放权”的改革思路指引下,2016年11月,市政府印发了《深圳市全面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方案》,明确将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相关职能下放至各区。市规划国土委、各区及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改革成效初步显现。但客观而言,改革实施中仍暴露出运行机制不尽统一、统筹监管亟待强化、政策刚性有所突破等问题。为切实推动改革措施落地,持续优化提升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激发释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红利,特设立本课题。 二、课题目标 本课题旨在解决实际问题,兼顾目标导向,重点研究规划土地海洋管理优化提升路径及举措,为加快构建“科学高效、规范透明、多元参与、合作共治”的规划国土海洋治理体系提供技术支撑及政策建议。 二、课题技术需求 (一)工作内容 本课题重点开展两方面工作:一是为市规划国土委落实《改革方案》提供技术支撑,配合方案的具体实施,有效化解过渡期内出现的难题,推动《深圳市全面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方案》落地,保障职权、事权“落下去”,各区“接起来”;二是持续跟踪改革进展,全面检视改革后规划国土体制机制运行情况,深入各处室、各管理局、各区调研,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建议,推动规划国土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具体的工作内容包括:1、《改革方案》实施的动态跟踪评估;2、各区承接职能后工作开展情况与存在问题;3、新形势下市规划国土委履职的管理模式研究;4、相关城市工作经验借鉴;5、强区放权背景下规划国土管理策略研究。 (二)工作成果 本课题拟形成工作成果为:1、《强区放权背景下深圳市规划土地管理策略研究总报告》;2、《深圳市规划土地管理体制机制调研专题报告》;3、配合起草《改革方案》实施中相关工作文件等。 (三)工作人员及工作量 本课题要求参与人员及工作量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10年以上规划国土行业研究/管理经验,正高级职称;2、中标单位需安排至少6名专职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参与本项目,其中至少2名研究人员具备高级职称,且具有规划国土改革研究经验;3、在服务期限内,中标单位不能更换项目负责人。 (四)工作技术方法 本课题建议采取的技术方法有:1、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市外调研,学习其他城市的先进做法及经验;2、组织深入的市内调研,了解我市各区(新区)的实际诉求,同时,总结提炼基层经验并推广全市;3、开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通过专家访谈、文献梳理等方式,汲取行政审批、政府职能领域的理论及专业知识,指导我市实践操作;4、“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的改革推进模式,本研究以《改革方案》为“顶层设计”,通过与各区(新区)协商,“摸着石头过河”,逐项逐步审慎推进下放事权职权。 |
拟推荐参与谈判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深圳市北京大学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申请非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理由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本课题事关全市规划、国土、海洋管理全方位审批改革,涉及市、区、委、管理局、服务对象等多元主体,包括法律法规调整、审批流程重构、业务沟通衔接等方方面面,研究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技术难度大。 2、本课题需要配合起草相关政策文件及工作规范,涉及大量敏感信息,也要求具有丰富的政府课题研究和信息安全经验,建议以非公开的方式进行采购。 3、“强区放权”实施以来,规划国土海洋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进,“放下去”和“接起来”衔接尚待理顺,各类问题逐步暴露,当前的客观现实决定了课题开展刻不容缓。 (二)参与非公开招标的供应商的产生方式、理由 1、本课题较的高技术难度、广泛的研究范围,要求供应商具有高水平的技术能力及业务资质。因此,本课题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证书等级为乙级(或以上)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和土地规划机构等级甲级资质。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是深圳市批准成立的首家法定机构,其职能之一是“根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承担深圳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重大问题、重要政策的调查研究等工作”,具备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和土地规划机构等级甲级资质。 深圳市北京大学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是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设立的,依托北京大学地理学、城市规划学、地理信息系统、景观生态学等领域雄厚的师资和科研力量,具备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和土地规划机构等级甲级资质。 上述两家单位均具有乙级(或以上)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和土地规划机构等级甲级资质,且具备较高的政策研究能力。 2、本课题涉及市规划国土委规划、国土、海洋等领域的理论研究、宏观策略及具体政策,必要时还需配合起草《改革方案》实施相关技术及政策文件,要求供应商具有较高的政策研究能力及相关课题研究基础,最大限度满足技术及配套服务的要求。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长期服务市规划国土委调研组、改革办,提供了一系列政策研究和技术支持,近年来相继承担了《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及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顶层设计》、《规划国土海洋治理体系优化、改革动态分析暨改革年度计划》以及《规划国土海洋改革技术服务暨年度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政策建议及评估》等课题,涉及规划土地改革、行政审批等相关领域,其政策研究能力和工作基础符合本课题要求。 深圳市北京大学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先后承担了《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机制研究》、《内陆开放区土地规划和监管技术研究与示范》、《坪山新区“整村统筹”规划实施互动研究》等项目,具有符合课题要求的研究能力和工作基础。 上述两家单位均能满足研究课题技术和服务配套的要求。 3、本课题经费来源于规划国土前期费,本着经费使用合理、节约的原则,最大限度地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尽可能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本课题要求供应商报价兼具合理和节约两项要求,在符合经费使用合理合规的基础上,报价较低的供应商优先考虑。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10月10日起至2017年10月16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联系电话:0755- 83949184 传真:0755- 81949197 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938747 传真:83938675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公示期满止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