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宝安法院购置干警制服”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情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宝安法院购置干警制服”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宝安法院购置干警制服

项目预算金额:1672500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2017]301号《通知》,对法院审判服夏装进行改款并要求于201851日前完成换装,共计2090套;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判服夏装技术标准》进行制作。

拟定供应商名单:

  1)云南奥斯迪实业有限公司

  2)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3)宁波培罗成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款式改革。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审判服夏装进行了改款。

  二、审判制服采购范围具有特定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办法》的通知,人民法院实行统一着装,具有高度统一性性、专用性和严肃性。

  三、时间要求紧。此次审判制服换装工作,上级法院要求在201851日前必须完成换装工作,交货周期短,量体裁衣、购买原材料、下单订制时间短。

  四、用料量大,质量要求高。市两级法院此次换装人数较大,面料用料需求大,质量要求高。

  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关于确定2008年至2012年全国法院系统审判制服面料生产和服装加工推荐生产企业的通知》中的企业,生产范围和生产能力具有差异性。为深圳市人民法院提供过制服类产品的企业,能够更大程度地保证本次新款审判服夏装的生产质量和生产周期。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1212日起至20171218日止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三号

  联系电话:13590295054        传真:29997053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

  联系电话:83938789          传真:83938675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