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 纳滤浓缩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情形,深圳市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申请纳滤浓缩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纳滤浓缩液处理运营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1237.35万元 |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采购单位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一厂纳滤膜浓缩液日处理水量200m3运营服务。纳滤浓缩液工艺采用“紫外催化湿式氧化+EM高效脱氮菌高级氧化工艺”,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出水水质符合(GB16889-2008表2)排放要求。 二、项目内容:负责纳滤膜浓缩液处理系统运行,保证日均处理纳滤浓缩液200m3,年目标处理总量7.3万m3,保证纳滤浓缩液处理工艺段出水达标排放。同时做好系统设施设备维护、安全生产、危化品管理、构筑物、办公室维护修缮、水质检验及环境监测、系统环境卫生管理、污泥处理、备品备件采购等工作,按时填写各项生产、维修、化验记录,编写周报、月报、年报。 三、项目要求:纳滤浓缩液处理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工艺、设施、设备运行的特点及安全管理的需要,需制订并实施了一系列运行技术与管理规定和要求。在本次招标中仅作为最低标准执行要求,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加以完善。 (一)水质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1、排放标准 纳滤浓缩液经系统处理后,产水指标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 标准。 2、气体污染物排放标准 厂界废气物物排放标准严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3级新改扩建标准。 (二)履约时人员配备要求 运营人员需具备对应岗位的操作证,经理需具有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机电维修工需具有电工证,污水污泥处理操作工需具有污水处理工资格证,化验员需具有水处理化验员资格证等。 (三)原材料配备及质量要求 纳滤浓缩液处理系统运行管理需有完整的材料采购计划,消耗品等应保证运营需要,材料制造厂家须有合法生产资格,且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工艺要求。所有消耗的各类材料建立明确的账簿和台账。硫酸、液碱、催化剂等材料产品质量要求达到相关质量要求,同时采购单位方有权要求进行抽检。 |
拟定供应商名单: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深圳市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盘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符合“具有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的项目,只能向特定范围内有限供应商采购”可以适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是与市政生活污水处理和渗滤液处理相比,该系统较为特殊,此种处理工艺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例,所用技术及设备尚未有市场化应用,能够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基本没有。二是该系统属于自主研发性质,专业性强。针对浓缩液特点,专门设计了紫外催化湿式氧化+EM高效脱氮菌高级氧化工艺,所用药剂、菌种的生产和培养均有特定要求,在运行过程中,还需要控制在不同水质情况下的投加比例,以确保整个系统具有一定的抗负荷冲击能力,稳定运行。三是具有复杂性,浓缩液水质成分复杂、水质波动大,污染浓度高,整个流程涵盖了生化、物化等各个领域核心技术,处理过程复杂,技术难度大。 由于此种处理工艺应用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例,所用技术及设备尚未有市场化应用,能够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基本没有。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深圳市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盘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有多年渗滤液处理工艺研发及运营经验,为保证纳滤浓缩液处理系统稳定有效运行,切实发挥处理作用,拟邀请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深圳市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盘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竞争性谈判对象。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9月12日起至2018年9月18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深圳市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 联系电话:0755-22655479 传真:0755-22658462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0755-83948110 传真:0755-83938675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