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申请《深莞惠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区规划研究》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莞惠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区规划研究 项目预算金额: 445万元 |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1、总体要求 通过深入解读国家和广东省新型城镇化、区域协同发展战略,明确深莞惠协同试验区的目标定位、发展路径、空间结构和重大基础设施安排等,创新区域协调机制与合作模式,推进三地产业协同分工、空间协同发展、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升深莞惠交界地区发展水平,更有效地发挥深圳作为区域核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破解深圳空间发展瓶颈,优化区域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带动周边地区可持续发展,探索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示范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的标杆。 2、研究范围和期限 研究范围包括深莞惠交界地区,需要研究试验区的具体选址。 本次规划研究年限为2035年,远景展望至2049年。 3、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1)《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2)《珠江三角洲全域空间规划(2014-2020 年)》; (3)《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4)《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在编); (5)《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在编); (6)《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在编); (7) 国家及地方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4、工作内容 (1)深莞惠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区建设的区域背景和战略意义研究 在系统解读国家新型城镇化、区域协同发展战略、珠三角一体化发展趋势以及深圳与周边区域空间发展格局的基础上,分析深莞惠协同发展试验区建设的核心要义,准确把握试验区在深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强化区域引领作用中的地位和意义。 (2)深莞惠交界地区现状调研和现场踏勘 为充分了解深莞惠区域协同的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和发展设想,特开展调研工作,调研对象包括深圳、东莞、惠州市相关政府部门、涉及区县/镇街政府、相关企业、部分典型地区等。 (3)国内外跨界地区合作经验借鉴与启示研究 对深汕合作区、河套地区、杭州湾北岸战略协同区等国内外跨界地区的先进案例进行全面梳理和研究,以期完善规划的理念与方法,促进深莞惠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区的发展。 (4)深莞惠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区的选址研究 基于对临深片区的用地、人口、产业等要素的综合评估,收集各地政府、市场和社会民众对深莞惠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区的意见,通过多方案比选和公众参与,提出深莞惠协同发展试验区选址的建议方案。 (5)深莞惠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区的目标定位和空间发展研究 综合国内外发展经验和形势,提出试验区未来协同发展的目标定位;明确试验区发展的实施路径,确定深莞惠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区的空间结构,开发时序,以及近期、中期、远期的开发重点。 (6)深莞惠区域交通一体化研究 从区域交通一体化规划发展理念出发,构建功能级配合理的综合交通体系,合理统筹交通要素在区域内的综合配置。重点明确“3+2”经济圈港口、机场、国家铁路、城际轨道、区域干线道路等的优化建议。 (7)深莞惠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区的合作机制研究 基于珠三角一体化发展,以及深莞惠经济圈内部协调机制的现状与特征,从区域协调机构、空间规划管控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等方面,完善区域协调总体框架。遵循“市场导向、政府推动,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原则,创新区域合作模式,探索三地共同富裕、共同繁荣,试验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合作机制。 5、技术要求 (1)项目成果要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2)研究过程中应当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其它必要的相关信息和基础资料; (3)研究工作开展之前应针对研究内容描述对项目的理解和要求的认识,剖析项目的难点和重点,制定完成研究任务的相应对策; (4)研究工作应遵循思路开阔、方法科学、手段先进、观点明确、结论可操作性强等原则; (5)研究成果应做到文字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数据详实可靠、图表规范清晰。 6、预期成果 预期成果主要包括: (1)《深莞惠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区规划研究》总报告,word格式; (2)《深莞惠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区选址研究报告》、《深莞惠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区区域交通专题研究报告》、《深莞惠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区区域合作模式与机制研究报告》,word格式; (3)《深莞惠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区规划研究》汇报系统,PPT格式。 以上成果需提交纸质成果合装本8套,规格为A4或采购人认可的其他规格,电子文件2份(统一使用DVD刻录光盘)。 |
拟定供应商名单: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 雅克设计有限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第二十条规定,项目申请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1)项目的保密性:①“深莞惠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区”目前尚处于研究阶段,颇受社会各界关注,市场敏感性高,不宜公开招标。②项目工作内容需要使用深莞惠三市空间基础数据,包括区域界限、区域重大项目前期研究和部分地形图等相关数据,根据建设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建设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建办〔1997〕49号),上述数据信息属于秘密级事项,如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委托单位,存在一定泄密风险。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雅克设计有限公司,长期为深莞惠三地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咨询和规划设计服务,能够满足项目的保密性要求。 (2)项目的应急性:2018年4月,在深莞惠经济圈(3+2)党政主要领导第十一次联席会议审议的重点合作事项中明确提出,共同规划建设深莞惠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区。深莞惠区域协同发展试验区提出后,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公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尽快深莞惠经济圈(3+2)党政主要领导第十一次联席会议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指示,需要尽快明确深莞惠试验区的选址方案、发展方向和体制机制,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如公开招标,难以满足进度要求。 (3)项目的复杂性、综合性和地域性。主要体现在:①深莞惠协同试验区的规划研究相对复杂,统筹对象多元,不仅涉及我市发改、规划国土(海洋)、经贸信息等多个政府部门的工作内容,更需要与东莞、惠州等周边城市的协调;②综合性强,深莞惠协同试验区规划研究工作内容涵盖经济与产业协同、土地利用统筹、交通衔接、区域基础设施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合作等多个方面,还需要对国际、国内成功的跨界地区合作经验进行总结;③地域性强,深莞惠协同试验区涉及深圳、东莞、惠州三地,需要供应商对深莞惠三地的现状和规划情况具有丰富的积累和较深的认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雅克设计有限公司不仅分别主持和参与了《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年)》、《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同时还长期跟踪深莞惠三地的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和区域协同发展,对三地有较深的了解,有利于本项目工作的开展。 综上,鉴于项目的保密性,应急性,及工作内容的复杂性、综合性和地域性,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第二十一条第(一)、(二)、(四)款规定,拟向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雅克设计有限公司三家单位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项目承担单位。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9月15日起至2018年9月21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联系电话:0755- 83949184 传真:0755- 81949197 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948119 传真:83938675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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