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市局物业及场地委托管理”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深圳市公安局申请“市局物业及场地委托管理”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市局物业及场地委托管理

项目预算金额:200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

  该项目主要用于购买深圳市公安局出租物业、停车场、公租房及周转房的管理服务支出

拟定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新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发实业公司

  深圳市星火电子工程公司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市财政规定,从201611起不再使用非税收入收款收据,我局需申请成为纳税主体后,物业出租才能开具税务发票,但成为纳税主体需向税务机关提供场地产权人、名称、地址、用途、租金等相关信息,上述信息具有敏感性、隐蔽性、复杂性和特殊性,一经披露可能存在物业及场地相关信息被公开的风险。现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综合考虑企业背景、实力、服务评价等因素,推荐深圳市新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发实业公司、深圳市星火电子工程公司作为采购谈判供应商。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119日起至20181115日止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8

  联系电话:84464132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

  联系电话:83938577    传真:83938675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