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规定情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申请“2018年龙岗区法院审判服装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龙岗区法院审判服装采购 项目预算金额:217.5万元 |
采购项目描述: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院审判服装采购工作,根据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要求,我院拟对审判服装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招标工作。经核,2018年,我院新招录干警62人,且其他干警的旧制服已使用多年急需更换,现计划开展2018年度的“服装配置”(采购品目:A0708)政府采购工作,经费预算为人民币217.5万元。 |
参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名单: 广东宝丽华服装有限公司 广东莱尔利奥服装有限公司 深圳市圣吉服装有限公司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鉴于审判服装的特殊性以及对服装要求的特定性,且考虑到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因此我院在充分了解市场竞争的基础上,为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简化采购流程,拟申请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完成上述项目的采购工作,推荐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有管理经验的企业作为参加竞争谈判的供应商。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11月5日起至2018年11月21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德政路8号 联系电话:15811838332 传真:28923733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948119 传真:83938675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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