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保留物业委托管理”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深圳市公安局申请“保留物业委托管理 ”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保留物业委托管理

项目预算金额:200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该项目用于管理市公安局104处保留物业。

拟定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新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益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太阳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加强对局保留物业的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我局计划将保留物业委托专业公司进行管理。因公安工作具有保密性和特殊性,相关物业主要用于工作据点、情报收集、阵地建设、布建特情,一旦公开具体信息,恐将泄露警务工作秘密,且掩护性物业以服务公安工作为主要目的,如公安工作需要,需立即收回使用,故申请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综合考虑企业背景、实力、服务评价等因素,推荐深圳市新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益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太阳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谈判供应商。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1217日起至20181221日止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深圳市公安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8

  联系电话:84465666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

  联系电话:83938577    传真:83938675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