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特保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2019年度“特保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特保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223.44万元 |
采购项目描述:负责宝安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办事大厅、各楼层、停车场、看护室等区域日常安保工作,包括车辆指挥、消防、公共安全秩序管理、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及反恐事件。 |
拟定供应商名单: 宝安区保安服务公司 福田区保安服务公司 深圳市保安服务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我院对特保服务提出的要求高、任务重、对全院及周边地区安全检查、安保巡查、突发应急事件处置、防恐维稳、联防联运、应急演练等多项安全保卫工作,专业性强、工作强度大,具备一定的危险性,需要特保队员具备较高的政治和军事素质,故申请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综合考虑公司的背景、实力、服务评价等因素,推荐宝安区保安服务公司、福田区保安服务公司、深圳市保安服务公司作为采购谈判供应商。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4月10日起至2019年4月16日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3号 联系电话:29997553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938577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