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情形,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该中心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407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

  1、服务内容包括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指派的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案件应诉代理工作以及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2、需求数量四家;

  3、技术需求:投标人需为在深圳市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的具有合法运营资格的律师事务所,设立时间4年以上,具有丰富的行政诉讼经验及房地产专业背景,且近三年来曾代理本市不动产登记行政诉讼或复议案件数量不低于20宗,具有两年以上为本市政府机构或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经验。

拟定供应商名单: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广东博界律师事务所、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规定,该项目符合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要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每年处理的复议、诉讼案件数量众多、影响重大,急需采购多家法律服务单位代理相关案件的应诉及日常法律咨询工作。相关不动产登记事务涉及土地、房产、规划、测绘、建设等多个领域的专业技术规范,具有极强的专业性、特殊性,对当事人财产权益影响重大并且存在行政赔偿风险,容易产生集团诉讼案件以及重大信访维稳事件,要求法律服务单位除了具有专业的不动产登记行政诉讼处理能力强之外,还要有国土规划、工程建设等综合性法律问题处理能力。为此,我中心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遴选具有专业行政诉讼及国土房产纠纷处理尤其是在不动产登记领域权威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服务供应商,以满足我市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要求。具体理由如下:1、因我中心需处理的相关行政案件涉及重大财产利益,案件败诉可能导致相关赔偿风险,为保障案件代理的质量,防止恶性竞价导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我中心采取单价竞价+综合评分的方法邀请八家律师事务参与竞争性谈判并从中确定四家法律服务商,以保障遴选出优质、高效的合格法律服务供应商;

  2、推荐谈判的八家律所在国土规划、工程建设及不动产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专业水平较强,相关律所成立了房地产法律事业部、行政法律事业部等对口法律服务部门,能针对我中心不动产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化、标准化的法律服务;

  3、上述八家律所曾担任过我市国土、住建等行政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熟悉行政部门运作流程及相关国土房产政策法规,具有丰富的行政部门服务经验及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我中心需处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跨度时间长,大部分案件需进入二审阶段,而法律服务工作保持连贯性有助于案件代理工作的开展及取得良好效果,因此,考虑到相关工作的衔接平稳性问题,本次邀请谈判的律所曾服务过本单位或我市国土等行政部门,能有效解决工作衔接问题,更好地保障相关法律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411日起至2019417日止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福田区彩田路新浩E都裙楼B422  

  联系电话:22382652           传真:22382644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

  联系电话:83948110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