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情形,深圳市统计局申请劳务派遣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劳务派遣 项目预算金额:300万元 |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一)项目时限。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 (二)人员聘用、用工关系及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人员需录用我局现有的聘请人员或经我局按照有关规定批准招录的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的进出、工资福利待遇及日常管理均由我局研究决定,人员规模原则上控制在40人以内。劳务派遣服务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其形成直接劳动关系,代发其工资福利和缴买社保、住房公积金以及提供必要的管理服务。 (三)费用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和按照国家规定缴存的社保(单位缴存部分)、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费用均由我局承担,由劳务派遣服务公司代为支付并提供详细的支付明细。我局每月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派遣服务公司合理的管理服务费用。 |
拟定供应商名单: 1、深圳市资信统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深圳市鹏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3、深圳市居企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事先不能计算出费用总额。不同时期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费用总额没法事先计算出。 (二)有利于确保统计数据安全。 (三)采用公开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需要。 (四)管理费用金额不大。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年1月29日起至2016年2月5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统计局 地址:福田区上步中路1001号深圳科技大厦14楼 联系电话:83557350 传真:83502622 采购主管部门: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83948157 传真:83938675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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